固定资产退税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三次)
项目概况
固定资产退税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3110101
项目名称:固定资产退税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1
最高限价:本项目结算按固定资产实际退税金额计算,供应商投标费率不得超过固定资产退税总额的15%。
采购需求: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退税服务
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正确合理核算采购人的固定资产及退税税额,协助采购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退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宜。
拍照、整理采购人固定资产的退税资料(增值税发票、会计记账凭证等),完成退税申报表的填列并提交税务局,确保税额应退尽退,服务的结果应符合国家关于固定资产退税政策规定。
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应委派人员进驻,办理固定资产退还增值税相关的各项涉税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①采购固定资产退税认定,符合退税条件的机构备案、认定及审批等;
②在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场地、原始资料等基础上,拍照、整理税务机关所需固定资产各项退税资料,中标供应商需在指定场地开展查阅、整理票据等工作,禁止将票据带离,并对数据保密;
③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制作涉税申请文书或报告,并对其提供涉税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④审核、装订整理退税资料,并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
⑤跟踪税务机关退税资料审核、审批工作;
⑥提供实际获得退税的项目清单;
⑦退税过程中采购方若遇到问题,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专业化的建议,指导并辅助采购人解决,确保采购人税额应退尽退。
2.中标供应商需在税务机关要求申报期限内,及时、准确完成每年退税服务。
3.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需安排专人负责与采购人工作的联络与对接,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报告委托服务的处理进度、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
4.中标供应商需派专业团队,跟进采购人退税服务,按时按质完成委托退税服务。
5、由中标供应商对接税务机关进行退税期间的相关工作,采购人配合中标供应商提供所需材料。
6、工作完成后一年内,如税务机关后续提出相关问题,中标供应商应配合税务机关完成。
7、本项目供应商曾做过类似的业务,并且提供优质的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需在中标后30天内完成此项工作。
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止,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4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联系方式:0415-3853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0415-2199688
邮箱地址:lnsy9688@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132150000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烁
电 话:0415-219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