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消防维护保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4012601
项目名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消防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消防维护保养项目共计2个校区(仪表园、浪头)共有9套系统。分别是:2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套自动联动系统、2套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
保养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主机功能进行检查测试;随机测试现场报警设备(感烟、感温、手动报警按钮、控制板块和监视板块等)功能是否正常;具体主要内容:报警故障信号、消音复位、联动按钮指示灯、电源、备用电池、按钮、打印机。
(2)消防水泵。检查水泵轴承油位是否在正常位置,如低时须补充润滑油,检查密封环是否损坏;检查水泵运转情况,如异常的升温、振动、噪声和压力;主、备泵自动切换。
(3)控制柜。控制柜面板上的各部件检查;控制柜运行时检查(是否有异常声音及互投是否正常);电机绝缘测试及检查底脚螺丝是否坚固;双电源切换。
(4)自动联动系统。被控设备:消防泵。
(5)对各被控设备在火警时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试。以上事项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填写更换设备清单提交物业管理部门审核。除每月日常保养以外,消防保养设备均每月须作一次功能测试。消防水泵每月点动一次,同时要求保持系统正常运行。每月做好所有保养设备表面清洁。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对以上系统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功能测试及年检等工作,以确保九大系统在保修期内正常运行。若系统在运行中出现误报、故障、失灵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进行修理,成交供应商不再计取人工、交通、管理等费用,但在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的设备、材料由采购方提供,需要成交供应商代购的由成交供应商报价,采购方同意并支付货款后,成交供应商再代为采购,在更换设备、材料采购到位后,成交供应商应尽快修复,使保修系统尽快投入正常工作。若发生其它设备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向采购方申请。成交供应商每月对保修系统进行一次系统是否完好工作的检查服务,每月,每季出具检查记录报告,另出每年工作计划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履行期间合作良好可续签2年)
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起至2024年02月07日止,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联系方式:0415-3853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0415-2199688
邮箱地址:lnsy9688@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1321500000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
电 话:0415-219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