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DJZG20240408027
二、项目名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国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辽宁雨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江街100号1001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辽宁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甲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辽宁国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目前我校需要开展的审计工作包括中层干部正职离任审计、财务处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饮食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2023年度党费审计。后续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再开展其它审计工作。我校拟招标3家专业审计机构,并签订框架性协议,合同期限2年;每次审计工作以竞价(价低者得)方式确定审计机构。 | (一)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保证甲方提供的审核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定期完成。 (三)客观公正依法审核,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 (四)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并出具审核报告。 (五)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甲方,乙方不得留存。 (六)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七)乙方办理审核事项,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乙方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乙方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甲方同意。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辽宁雨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目前我校需要开展的审计工作包括中层干部正职离任审计、财务处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饮食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2023年度党费审计。后续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再开展其它审计工作。我校拟招标3家专业审计机构,并签订框架性协议,合同期限2年;每次审计工作以竞价(价低者得)方式确定审计机构。 | (一)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保证甲方提供的审核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定期完成。 (三)客观公正依法审核,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 (四)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并出具审核报告。 (五)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甲方,乙方不得留存。 (六)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七)乙方办理审核事项,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乙方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乙方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甲方同意。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辽宁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目前我校需要开展的审计工作包括中层干部正职离任审计、财务处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饮食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2023年度党费审计。后续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再开展其它审计工作。我校拟招标3家专业审计机构,并签订框架性协议,合同期限2年;每次审计工作以竞价(价低者得)方式确定审计机构。 | (一)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保证甲方提供的审核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定期完成。 (三)客观公正依法审核,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 (四)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并出具审核报告。 (五)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甲方,乙方不得留存。 (六)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七)乙方办理审核事项,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乙方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乙方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甲方同意。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同波、尹丽、刘爱军、葛树红、李东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规定计取,每家不足伍仟元整按伍仟元整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第一名:辽宁国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评标得分:94.30 分
第二名:辽宁雨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评标得分:88.40
第三名:辽宁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得分:86.20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415-3853620纪委电话:0415-3853910 13842518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联系方式:武女士0415-3113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女士
电 话: 0415-311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