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中心一楼大堂地面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35431
项目名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中心一楼大堂地面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8,889.46元
最高限价:978,889.46元
采购需求:一层大堂更换地砖;更换门窗;柱子更换理石板;暖气片清洗、更换暖气罩;天棚改造工程;更换踢脚线;更换LED筒灯;墙体消防管道包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2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开评标系统举行磋商会议,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磋商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84304884@qq.com):1、使用压缩打包工具加密后的备份文件,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PDF文档,压缩包文件名为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中心一楼大堂地面维修改造项目”字样;2、将不加密的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加盖公章扫描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2. 联系方式:刘老师 0415-3853300
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联系方式:0415-4157666
邮箱地址:84304884@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 账号:21050166370609002662
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雅琦
电 话:0415-4157666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
2023年7月3日